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飞南)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母公司向该行申请的6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已经江西飞南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7665669483

3、住所:四会市罗源镇罗源工业园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孙雁军

6、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零壹万元

7、成立日期:2008年8月22日

8、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加工、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单位:元

10、其他说明:经查询,母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债务人: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3、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4亿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母公司的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江西飞南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16亿元,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2.3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亿元,占公司2023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江西飞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