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敖大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杨华、许智钧因公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根红因公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陈健、刘建忠、徐军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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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董监高)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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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刚、刘倩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监事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金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024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经公司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李金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在完成监事会补选监事后,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选举黄庆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1、监事会主席:黄庆花女士
2、监事:李金玲女士
3、职工代表监事:李兰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