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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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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任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任斌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23)。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任斌先生(主任委员)、王陈先生、骆玲先生;

2、提名委员会:骆玲先生(主任委员)、任斌先生、郑伟宏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骆玲先生(主任委员)、王陈先生、郑伟宏女士;

4、审计委员会:郑伟宏女士(主任委员)、杜亚辉先生、骆玲先生;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郑伟宏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郑伟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23)。

三、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陈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鹏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23)。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小燕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王陈先生、王利光先生、郭睿先生、原波先生、张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刘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李小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任斌先生、王陈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23);李小燕女士、王利光先生、刘鹏先生、郭睿先生、原波先生、张峻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一侨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袁一侨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二。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6号楼A区7层

电话:028-63859737

电子邮箱:IR@jouav.com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小燕女士(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小燕,女,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2006年6月至2017年5月,历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46)上市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任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广州北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成都九天画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小燕女士通过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小燕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利光先生(副总经理):王利光,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2008年硕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2014年博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于西北工业大学力学流动站从事微型飞行器博士后研究;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无人机中心主任。

王利光先生通过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利光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鹏先生(财务负责人):刘鹏,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5年9月至2002年9月,担任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农经站农经员;2002年10月至2005年12月,担任中共荣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科员;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担任四川安必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7年9月至2017年11月,历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广东纵横大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纵横鲲鹏(成都)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纵横大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孚山智能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河南通航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刘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睿先生(副总经理):郭睿,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2002年5月至2010年9月担任富士康科技集团人资总处规划部部长兼群创科技人资处长、苹果事业群人资处长,2010年10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富士康科技集团成都中央人力资源处处长,2013年11月至2015年7月担任捷普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助兼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7月至2018年9月担任重庆百能达普什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特助兼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担任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郭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原波先生(副总经理):原波,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1996年7月至1997年10月,担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经理;1997年10月至2000年8月担任四川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2000年8月至2008年3月担任成都金财软件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总监;2008年3月至2014年7月担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地区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4月,担任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16年4月至2019年5月担任电子科大科技园常务副总;2019年5月至2020年2月担任成都考拉悠然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营销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原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峻先生(副总经理):张峻,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于四川特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结构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结构工程师、技术服务工程师、销售经理、测绘事业部总监、西部大区总监、产品与市场中心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峻先生通过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峻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袁一侨,男,羌族,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客户经理,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于浙江赛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任证券部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成都建丰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0月至今分别担任公司投融资经理、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袁一侨先生于2019年10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袁一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在公司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鹏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8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11楼A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任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小燕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和议案二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婧雅、万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