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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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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监事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6,020,589.20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220,963,715.0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372,490,548.2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33,221,740.55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制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54,327,548股剔除尚未办结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5,000股后的股本1,754,262,5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613,991,891.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正在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办结,计划将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中期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收到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提议(详见公司2024年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为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下限为人民币5亿元(含税)。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6.20%,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或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交易金额及期限:在任一时点用于衍生品交易的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最高不超过1,32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交易主体包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交易金额及保证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6、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进程积极推进,全球业务布局不断深入,亦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及期限:在任一时点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2.2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最高不超过1,32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交易主体包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交易金额及保证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获得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或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4、交易场所: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合约期限:拟投资业务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6、授权: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宜,包括审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7、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国Sinclair等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求量较大,且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加大、各国货币政策的不稳定性等,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国内国际经济政策和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产生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亏损的市场风险。

2、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境外地为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小,且为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3、流动性风险:因标的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合约交易对手而无法完成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带来因交易或管理人员的认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控制失灵而造成的操作风险。

5、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按时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导致合约不符合所在国法律,无法履行或合约条款遗漏及模糊导致的法律风险;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

2、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3、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决策权限、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切实执行有关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进行跟踪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股权权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1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IMBiologics

签署产品独家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2024年8月14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与韩国IMBiologics corp.(以下简称“IMB ”)签订了产品独家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中美华东获得IMB两款自身免疫领域的全球创新产品IMB-101及IMB-102(简称“许可产品”)在包含中国在内的 37个亚洲国家(不含日本,韩国和朝鲜)(以下简称“许可区域”)的独家许可,包括开发、注册、生产及商业化权益。中美华东将向IMB支付600万美元首付款,200万美元技术转移里程碑付款,最高不超过3.075亿美元的开发、注册及销售里程碑付款,以及分级最高两位数的净销售额提成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按照公司投资审批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2,308,13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09120774J,法定代表人:吕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66号祥符桥,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覆盖的核心治疗领域包括肿瘤、糖尿病、免疫移植、慢性肾病等。

2、IMBiologics corp.

IMB总部位于韩国的京畿道水原市,是一家成立于2020年8月的生物技术公司,利用下一代IgM平台技术ePENDY开发肿瘤免疫创新产品,致力于为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癌症开发新的治疗方案。IMB公司注册号码:131111-0601384;注册地址:260, Changnyong-daero, Yeongtong-gu, Suwon-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IMB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生物制药专业背景及丰富的商业化经验。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Gyongsik Ha拥有超过20年的生物制药行业从业经验,曾负责多个IND和NDA生物药的开发,具备研发、临床和商业化的复合背景。在加入IMB之前,曾担任HK inno.N生物研究中心负责人,CJ CheilJedang 高级研究员,他的大部分职业生涯都致力于生物药领域。

IMB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IMB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产品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IMB拥有的2款自身免疫领域全球创新生物制剂,包含1款双抗及1款单抗,详细信息如下:

1、IMB-101

IMB-101是靶向 OX40L和 TNFα的双特异性抗体,参与调节炎症细胞因子,促进T细胞和浆细胞分化,以及自身抗体产生,维持免疫稳态平衡。IMB-101最早由HK-InnoN 和Y-Biologics(2家韩国公司)共同研发,并于2020年授权给IMB全球独家许可权益。2023年, IMB向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递交IMB-101的IND申请并获得批准,临床前数据显示其在动物模型上有良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目前IMB-101正在美国进行临床Ⅰ期研究,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

目前,同靶点双抗全球仅2款在研产品,另一款是赛诺菲的SAR442970,处于临床Ⅱ期,拟用于治疗化脓性汗腺炎,微小病变性肾病综合征和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

2、IMB-102

IMB-102是靶向OX40L的单抗,目前处于临床前研究,潜在适应症为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及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据了解,目前同靶点单抗全球仅有5款在研产品,进展最快的是赛诺菲的amlitelimab,用于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处于临床Ⅲ期研究阶段。除特应性皮炎外,赛诺菲还在探索amlitelimab治疗哮喘、化脓性汗腺炎、斑秃、系统性硬化症等适应症的潜力。

3、权属情况

IMB公司保证在本次产品授权中,拥有相关专利以及技术的合法授权。标的产品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产品独家许可

根据《合作协议》,中美华东将获得IMB拥有的2款自身免疫领域的全球创新产品在许可区域的独家许可,包括开发、注册,生产及商业化权益。中美华东将向IMB支付:

(1)600万美元首付款,将于协议签署并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

(2)200万美元技术转移里程碑付款,将在技术转移完成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

(3)最高不超过3.075亿美元的开发、注册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将在相关开发和注册里程碑完成后,以及该产品在许可区域内年净销售额达到约定的金额后进行支付;

(4)分级最高两位数的净销售额提成费,将根据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当年净销售额达成的规模不同,按照分级的比例进行支付。

(5)若许可产品在授权区域内(除中国大陆),在中国大陆首个Ⅱ期临床开始之前进行分许可,中美华东将根据协议向IMB一次性支付一定比例的分许可付款。

2、协议生效

上述合作协议经合作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如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六、本次合作意义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自身免疫疾病临床需求亟待解决,生物制剂渗透率有望提升

类风湿关节炎(RA)是一种以侵蚀性关节炎症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自身免疫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RA的发病机制目前尚不明确,其基本病理表现为滑膜炎,并逐渐出现关节软骨和骨破坏,最终导致关节畸形和功能丧失,可并发肺部疾病、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骨折及抑郁症等。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RA的患病率为0.42%,患者总数约500万,男女比约为1:4。随着RA患者病程的延长,残疾率升高。RA不仅造成患者身体机能、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下降,亦给患者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

特应性皮炎(AD)也称特应性湿疹,是一种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疾病,属于常见的皮炎湿疹类皮肤病。由于患者常合并过敏性鼻炎、哮喘等其他特应性疾病,故被认为是一种系统性疾病。特应性皮炎的特点是反复发作、病程迁延,患者往往有剧烈瘙痒,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根据《特应性皮炎的全程管理共识》,近20 年来我国AD患病率迅速增加,2014年调查显示,我国1~7岁城市儿童AD 患病率12.9%,1~12月婴幼儿AD患病率达30.5%,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2022年中国未成年人患病人数约3,450万。

自身免疫已成为全球除肿瘤之外最受产业界关注、投入研发资源最多的疾病领域之一。凭借疗效好、安全性高、重症及耐药患者起效明显等诸多优势,生物试剂(包括单抗、双抗等)逐渐成为自免类疾病的主流治疗方式。有数据显示,2020年生物制剂占美国自身免疫及过敏性药物市场的60%以上,但在中国市场仅约为10%,生物制剂在中国的渗透率拥有较大提升空间。此外,由于自免类疾病种类繁多,且疾病发生机制复杂,为临床治疗带来诸多挑战,加上患者基数相对较大,目前该治疗领域还存在大量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亟待解决。

2、持续丰富创新生物制剂管线,夯实自身免疫领域核心竞争力

自身免疫领域是公司医药工业重点发展的三大核心治疗领域之一。近年来,公司不断围绕自身免疫领域进行深入布局,引进全球领先的创新技术与产品,同时持续提升自身创新研发能力。公司现有产品及在研产品适应症涵盖移植免疫、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特应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复发性心包炎、冷吡啉相关的周期性综合征等适应症,覆盖皮肤、风湿、心血管、呼吸、移植等疾病种类,是国内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种类覆盖最全的医药公司之一。目前,公司在自免疾病领域已拥有生物药和小分子创新产品10余款。同时,公司创新药研发中心自主开发的多个全新靶点和生物学机制的免疫疾病早期项目,均在顺利推进中。

本次引进两款创新生物药IMB-101和IMB-102,有望针对性满足自身免疫疾病患者的临床需求,并将进一步扩充公司在自身免疫领域的产品管线,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有效协同和迭代,提升公司在自身免疫领域核心竞争力。同时,除已有适应症外,IMB-101和IMB-102还具备开发其它潜在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潜力,未来其市场空间有望得到持续拓展。

本次合作符合公司在核心领域的重点布局方向,也符合公司国际化和科研创新转型的发展战略,将对公司今后研发创新能力的提升及国际产品合作引进产生积极影响。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临床需求和患者为先,与国内外优秀的企业合作,积极推进在研及引进新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最终实现公司在自身免疫领域的差异化布局及领先的市场竞争力。

七、后续工作计划安排

1、本次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向国内负责境外技术引进备案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申报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及时履行合作协议款项的支付义务。

2、《合作协议》所需首付款、技术转移里程碑付款及后续开发、注册及销售里程碑付款和净销售额提成费等款项,由中美华东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结合本公司及中美华东的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对公司当前及未来几年各项经营指标和现金流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八、本次合作的风险

1、由于创新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的特点,产品的前期研发、临床试验、注册到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IMB本次授权的2款产品,其中1款目前处于美国临床一期,另1款产品处于临床前研发过程中,这2款产品未来在许可区域内是否能顺利完成注册并进行商业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海外公司,国际经贸关系及相关政策未来存在不确定因素,也可能对本次交易带来一定风险。

公司将按规定履行本次交易后续的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TTP273项目

研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与其美国合作方美国vTv Therapeutics LLC(以下简称“vTv公司”)已签署项目终止确认函,中美华东决定终止TTP273项目的后续研发。中美华东与vTv公司于2017年12月与签署许可协议,中美华东获得TTP273产品于中国、韩国、澳大利亚等16个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许可区域”)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化权利的独家许可(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对外签署糖尿病新药技术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中美华东于2019年5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同意TTP273开展临床试验(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后,中美华东对本项目的临床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已完成临床Ⅱ期研究。

公司GLP-1靶点在研产品中,引进的TTP273及公司自研的全球创新候选药物HDM1002均为口服小分子GLP-1受体激动剂,HDM1002在中国Ⅰa及Ⅰb期临床试验中取得了积极结果且中国Ⅱ期临床试验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沟通注册Ⅲ期临床。现有数据显示,HDM1002在药效、活性、生物利用度、生产难度和成本等方面优于TTP273,且在减肥适应症上疗效更为显著,具有更高的开发潜力。经公司评估后,决定终止TTP273项目的后续研发,并集中精力和优势资源全力推进已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HDM1002、HDM1005等创新产品的研究进度。基于此,公司对该产品在其他许可区域的授权工作也相应终止,中美华东无需退还已收到的款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TTP273项目累计直接研发投入总金额为19,690万元(含许可协议1,000万美元首付款及注册里程碑付款),已在2018-2024年费用化列支。项目终止后,后续该项目无其他支出或费用需要处理。本次终止TTP273项目的研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生产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重视创新药研发,并严格控制研发成本,但新药研发风险高、周期长,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