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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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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4年8月16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和2023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51,49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4%)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本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情况、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1、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4年8月16日届满。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公司层面考核以2022年的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增长率为考核指标,考核期为2023年度。具体如下: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2)以上业绩考核目标不属于公司对投资者作出的业绩承诺。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4-00318号《审计报告》,按规定将当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还原后,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014,507.52元,较2022年同比减少34.32%,公司层面考核目标未达成,解锁比例为0%。

根据《草案》规定,公司层面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部分由管委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未解锁份额的实际出售金额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的孰低金额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属于公司。

3、后续安排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草案》的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处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将在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变更

本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子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和出售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终止

(1)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