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新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新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8月15日,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触发“新23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2月15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5年2月16日重新开始起算),若再次触发“新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慎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01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发行总额11.60亿元。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债券期限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9年8月10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11.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新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新23转债”自2024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1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1.35元/股,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新23转债”转股价格由51.35元/股调整为51.0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51.05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价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40.84元/股),已触发“新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新23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仍有较长时间,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出现了一定波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调整、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新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2月15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5年2月16日重新开始起算),若再次触发“新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慎决定是否行使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