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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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方面公司通过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分析论证、设计和优化方案,减少了投资支出。另一方面公司缩短了系统调试运行时间,减少了试运行期间的运行费用及其他费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及先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09.9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311.5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置换一般账户支付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资金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16.58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本公司“科研检测中心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可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为承担单位自产高浓高盐废水、废溶剂的资源处理,该项目为公司内部资源焚烧处理的技改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累计实现的效益-3,577.47万元,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主要原因为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偏弱,电解液及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价格持续处于低位,新能源材料项目暂未产生销售。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2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8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5月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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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15,500.0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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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8,028.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9,171.1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184,403.59万元的26.05%。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工,尚未使用的节余资金将用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
“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已于2023年6月完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底注销,节余的少量利息1,825.9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
“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原料药项目”、“科研检测中心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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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原料药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于2022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参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五、(三)”。
注3: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为公司内部资源焚烧处理的技改项目,科研检测中心项目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涉及项目产能。
注4: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相加在尾数上有差异,为万元折算四舍五入所致。
注5:投资项目的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计算口径系该项目的税后利润。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5,325,489.9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388,675.6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4,731,32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703,159股后的总股本为173,028,16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763,379.32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78%。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上半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88,582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99,913.1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120,363,292.5元(含税),合计分红金额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6.27%。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和独立意见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已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业务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是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尽快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已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74,731,32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703,159股后的总股数为173,028,16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763,379.32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基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9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工并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正式投入使用,已满足结项条件,项目自竣工以来运行良好。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公司拟将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结项处理,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尚需支付的工程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从公司自有资金中予以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动开展。2024年上半年,随着行动方案的推进落实,公司业绩回暖,经营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为切实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公司拟定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