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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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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7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 号)。

2.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和《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发布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龙星化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等公告。

3. 2024年1月31日,公司和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举行了网上路演。

4.2024年2月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4.753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75,475.39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3月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

6、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6.13元/股调整为6.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起生效。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8日、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聘任董秘

1.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冰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

1.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四)2023年度权益分派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本报告期实施了权益分派。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办理了上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71名对象持有的共计337,88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了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22日。

3.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办理了上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2,85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了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4日。

5.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77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58,17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未办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6月25日及2024年7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2.上述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子公司

1.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山西龙星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山西龙星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山西龙星注册资本变更为55,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山西龙星100%股权。

2.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子公司“香港龙星控股有限公司”已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

上述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7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达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7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邮件和电话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公告编号:2024-07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贺钢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7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号),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7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438,723.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15,17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2月7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9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及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山西龙星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山西龙星分别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别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