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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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70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赟、藕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岀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7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选举情况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海东先生、敖毅伟先生、李浩先生、冈本珍范(OKAMOTO KUNINORI )先生、李宁先生、姚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莉女士、纪超一先生、罗英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纪超一先生、罗英梅女士任期至2026年10月8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纪超一先生、罗英梅女士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宏伟先生、黄莉娜女士、戴烨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玉兰女士、黄小飞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樊昕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樊昕炜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72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99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30,528股,占公司总股本242,033,643股的比例为1.08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25元/股、最低价为26.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30,800.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