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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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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01 公司简称:汇嘉时代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4-038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求,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288号1栋负1层、5层、6层、7层、8层部分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0,945.13平方米)作为抵押(具体抵押房产信息以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该额度包含在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期限12个月,最终借款利率以签订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4-040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1家托管百货商场,具体信息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新疆地区自主经营6家百货商场、5家购物中心、10家独立超市,受托管理1家购物中心及1家百货商场。6家百货商场分别为:乌鲁木齐中山路店、昌吉东方店、昌吉生活广场、五家渠店、克拉玛依准噶尔店、库尔勒萨依巴格店;5家购物中心分别为:乌鲁木齐北京路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库尔勒汇嘉时代购物中心、阜康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克拉玛依购物中心;10家独立超市分别为:汇嘉时代乌鲁木齐喀什东路超市、汇嘉时代乌鲁木齐惠购店、汇嘉时代昌吉民街超市、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青年路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世贸广场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鲤鱼山店、好家乡超市乌鲁木齐七一店、好家乡超市奇台县时代广场店、好家乡超市库尔勒市巴东店、好家乡超市阿克苏市英阿瓦提店;1家受托管理购物中心为阿拉尔汇嘉时代购物中心;1家受托管理百货商场为汇嘉时代哈密时尚商城。上述门店建筑总面积达93万平方米。

二、待开业及托管门店情况

(一)受门店物业条件限制及区域经营规划调整等因素,经公司综合考虑,好家乡超市与哈密瑞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致祥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签订租赁关系解除协议,解除此前签订的好家乡超市哈密市天山店的租赁合同。其后公司与哈密瑞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致祥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合同,哈密瑞鑫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密市致祥房屋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委托方,公司作为受托方,受托管理委托方下属的原好家乡超市哈密天山店位于哈密市天山东路150号,使用权面积共16,326.3平方米的“汇嘉时代哈密时尚商城”项目。本次委托管理期限为10年,委托管理费每年5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5月2日开业运营。

(二)好家乡超市与哈密东瓯明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签订超市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哈密市中山北路与广场南路交汇处负一楼,建筑面积为18,131.64平方米的商业物业,迁址运营原好家乡超市哈密市天山店。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16日开业运营。

(三)公司(受托方)与哈密东瓯明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于2023年5月23日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委托方下属的位于哈密市中山北路与广场南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117,786.29平方米的“哈密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项目。本次委托管理期限为10年,委托管理费每年7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16日开业运营。

(四)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民街超市(受托方)与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方)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委托方拥有完整所有权的位于新疆昌吉市建设路298号,建筑面积为48,679.52平方米的“昌吉市建设路环宇邻里中心” 项目。本次委托管理期限为7个月,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委托管理费为60万元。第一期托管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视为继续托管一期。目前,该项目的招商工作正有序进行。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公司按业态取得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取得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