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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测算数为36,000.00万元,2022年4月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2年、2023年及本报告期输电线路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分别实现销售收入56,016.90万元、61,683.76万元、33,464.70万元。。
注2:“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测算数为18,000.00万元,2023年4月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3年及本报告期变电智能运维解决方案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1,254.79万元、6,551.08万元
注3: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40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知的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的格式指引,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2名重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2名重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39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肖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知的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的格式指引,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153,512,547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中的97,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13元/股调整为7.93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7.98元/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晓娟、张万征、孙培翔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2名重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80万股。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