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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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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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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条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11.41-1.50=109.91元/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111.41元/份调整为109.91元/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4年9月3日(星期二)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细请见2024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1、2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联系邮箱:ir@kedali.com.cn

联系电话:0755-2640 0270

联系传真:0755-2640 0270

联系人:罗丽娇、赖红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0,投票简称:科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科达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达利”)累计不超过99,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宜宾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四川科达利向兴业银行宜宾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能及时监控该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宋家镇新源大道二段1号

法定代表人:励建炬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川科达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三)债务人: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四)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

1、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七)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61,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66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96%;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29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3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宜宾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张玉箱女士、张文魁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4年8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8 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8 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于2024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暂时闲置的部分生产厂房及配套的员工宿舍按当地市场价出租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盟创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满足其生产需求。总出租面积不超过20,000平方米,约占该募投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的14.67%。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同意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11.41元/份调整为109.91元/份。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4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石会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8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8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3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