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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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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25 公司简称:天安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聚锦路鹰创园鹰牌陶瓷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日

至2024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7日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8月30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吴真

3、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4、联系电话:0757-82560399;传真:0757-82561955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聃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罗敏珊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干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3年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4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2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23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及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以总股本218,352,000股扣除回购股份2,087,800股后的股份数量216,26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218,352,000股变更为304,857,680股,注册资本由218,352,000元变更为304,857,680元。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真,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财务管理、法学双学位,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吴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联系电话:0757-82560399

传真号码:0757-82561955

电子邮箱:sucurities@tianantech.com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

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半年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1-6月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能力,使公司从战略高度全面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更名后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变,原《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总股本由218,352,000股变更为304,857,680股,注册资本由218,352,000元变更为304,857,68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