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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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编号:2024-028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对象名称: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8,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在额度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如下: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西安子公司不超过90,000万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2024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96671103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李兴民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凤栖路24号能源金贸区中小工业园3号院1号厂房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电桩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设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气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7201202400000267)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二)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协议》(合同编号:渤西分最高保(2023)第18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乙方):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西安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促进西安子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1,9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6.5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