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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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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5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1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刘敬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敬东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敬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敬东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刘敬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刘敬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8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8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孔令洋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雨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进行永续债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云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7-14为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6,310,991股)已回避表决议案7、8、9。

3、本次股东会的14项议案已审议通过。

4、议案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服务平台提供。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欣、黄家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