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版)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预计产生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日辰嘉兴因项目建设需要,需向银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银行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注1、注2数据口径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JFW0D3L
成立时间:2021年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张华君先生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府前路9号140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日辰嘉兴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日辰嘉兴与商业银行等主体共同协商确定,相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辰嘉兴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日辰嘉兴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 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保证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经审议批准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辰嘉兴提供的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2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84.7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53%。公司担保对象属于上市公司体系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16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2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135.6319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135.6319万份股票期权。
7、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同步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
9、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0.289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7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20日,公司办理完成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同步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0、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2.10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终止实施公司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公司积极推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但公司经营业绩未能达成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预计无法实现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若继续实施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公司经审慎研究,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决定终止实施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之配套实施的文件将一并终止,已经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全部注销。
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等方式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激励和内部人才梯队的培养,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持久的回报。
三、终止实施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取消股份支付计划时,应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激励费用金额。该激励费用可理解为在假定没有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下,剩余等待期内预计能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相关的激励费用金额。公司应在取消日估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据此计算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并在当年一次性确认相关激励费用。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实现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估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相应累计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零。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终止实施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将剩余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75.342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将剩余6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37.90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根据《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并注销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并注销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等手续。公司本次终止并注销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数量及后续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并注销上述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4-045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零售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49%。2024年半年度,公司零售经销商数量为91家。
五、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至8月2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cspzqb@rich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2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华君先生
独立董事:张世兴先生
董事会秘书:赵兴健先生
财务总监:张韦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至8月2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cspzqb@rich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32-87520886
邮箱:rcspzqb@rich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即发龙山路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6日
至2024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崔宝军、陈颖、屈洪亮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13:00-13:50
(四)登记地点: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青岛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20号)
邮编:266200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赵兴健
电话:0532-87520886
传真:0532-87527777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4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3年8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取得批复文件后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发行时机等多方面原因,公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