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02 公司简称:标准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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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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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执行完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超过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致同所合伙人数量225名,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名。
业务规模: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志斌,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荔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人:马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志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荔强、项目质量复核人马沁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了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计5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该所已连续超过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因公司搬迁问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超过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2024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办渭水七路公司渭北工业园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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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 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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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4日
上午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6:00
5、登记地点: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办渭水七路公司渭北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办渭水七路公司渭北工业园
2、联系电话:029-88279352
3、传真:029-88279160
4、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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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标准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