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39 公司简称:海尔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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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3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办公楼1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江兰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江兰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2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7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核准,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9,267,9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08.2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1,161,576,074.14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期末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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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及监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于2019年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账号233839980798和账号223439986381)。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医疗科技”)实缴出资及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公司、生物医疗科技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生物医疗科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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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5,714,447.47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836,050.3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433766_J1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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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75.86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4,700.00万元公司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节余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055.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上期实际已提取的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公司3,055.00万元。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于2024年8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1: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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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净额”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扣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自2019年底部分投入使用,项目使用范围较广,涉及生产产品种类较多,无法准确计算统计该项目收益情况。
注4: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1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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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