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55 公司简称:东吴证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以公司现有的股本4,968,702,837股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372,652,712.78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98%。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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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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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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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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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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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在山东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占董事总数的100%(其中沈光俊董事、罗妍董事以线上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范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风控指标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诚信从业管理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员工基本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山东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占监事总数的100%(其中杨琳监事线上参会)。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晋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提名关恩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关恩超先生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任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关恩超先生简历
●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附件:关恩超先生简历
关恩超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10年7月起历任张家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办事员、银行保险科副科长、科长;张家港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党建科)科长;张家港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5,227,508.94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194,490,836.5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669,502,410.27元。
为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经董事会决议,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以公司现有的股本4,968,702,837股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372,652,712.78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98%。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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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本通知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已于本通知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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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其中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3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嘉一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6293881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邮政编码:2150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