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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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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2024年3月4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闵大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3.59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3 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9,277股,占公司总股本176,279,943股的比例为0.07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21元/股,最低价为37.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78.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7日、6月4日、7月3日、8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73%,最高成交价为39.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655,751.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因回购注销外,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一)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三)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