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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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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11 公司简称:金海高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www.cnstock.com、www.cs.com.cn、www.zqrb.cn、www.stcn.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伊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4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0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83,90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971,791.9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65,021.6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506,770.2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9日到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2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571900232010258)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80060122000177142、80060122000177295)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90,513,286.63元,其中139,819,186.63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50,000,000.00元为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694,100.00元为存入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3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480,992.2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804,644.26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14,285,636.51元。该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3年1月31日出具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利安达专字【2023】第200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有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6,000.00万元、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9,000.00万元未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同意将“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3年5月延期至2024年5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同意将“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3年11月延期至2024年1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3、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同意将“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拟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5月、“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拟由2024年5月延期至2025年5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②: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不核算经济效益。

注③:“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④:“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