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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6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8,798,695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8%,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2,426,880股变更为413,628,185股。

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8,798,695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8月23日办理完成。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2020年11月27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回购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79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3,181,454.83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8,798,695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5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8,798,695股的注销事宜,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2,426,880股变更为413,628,18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