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06 公司简称:均普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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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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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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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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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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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1,887,386.12元,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余额为人民币410,789,719.13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93,019,764.43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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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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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31,887,386.12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4月8日公司归还暂时补流20,000.00万元,2024年6月13日归还暂时补流4,164.59万元。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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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9,934.62万元用于永久补流。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万元用于回购股票。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39,934.62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该项目将有效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重要基础,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果上,开展新一代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关键基础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发,并将其在医疗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以及消费品等行业及细分领域技术装备的应用进行创新与升级,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研发优势,保障产品技术领先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现金流,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对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项目承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研究院”)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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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 半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05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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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基于2024年上半年应收款催收总体回款情况较好,经评估2024半年度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529.33万元。公司主要客户回款政策不存在重大变更,信用减值计提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评估,2024 半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共计 2,580.3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2,051.05 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 2,051.05 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与会计师初步沟通的结果,但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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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兴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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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监事会主席陈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