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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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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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
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
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2、联系电话:0417-3907770
3、联系人:王恒
4、电子邮箱:djdsh@djdsh.com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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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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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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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56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6.40元/股调整为36.354元/股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40元/股调整为36.354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23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4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1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另外,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3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工作,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00万份,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0人。
6、2024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40元/股调整为36.354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6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了《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2日实施完成。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时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根据以上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P=P0-V=36.40-0.046=36.354元/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40元/股调整为36.354元/股。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时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根据以上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P=P0-V=18.20-0.046=18.154元/股。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同意对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50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其他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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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主要产品为催化剂、抗氧剂单剂和复合助剂,其中复合助剂生产为物理过程,利用抗氧剂单剂及其他助剂进行配比。
注2:以上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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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四氯化钛
2024年半年度四氯化钛整体采购价格相对平稳,2024年半年度四氯化钛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0.13%,2024年上半年度四氯化钛平均采购价格较2023年下半年度采购价格无变化。
2、己烷
2024年半年度己烷整体采购价格相对平稳,2024年半年度己烷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13.00%,2024年上半年度己烷平均采购价格较2023年下半年度环比下降43.87%。
3、苯酚
2024年半年度苯酚整体采购价格呈上升趋势,2024年半年度苯酚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0.60%,2024年上半年苯酚平均采购价格较2023年下半年环比下降10.91%。
4、异丁烯
2024年半年度异丁烯整体采购价格呈上升趋势,2024年半年度异丁烯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上升2.32%,2024年上半年异丁烯平均采购价格较2023年下半年环比下降2.48%。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公告编号:2024-048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再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征得本人同意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再明先生、王恒先生、阎冰先生、佟秀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具有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征得本人同意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杨龙先生、吉瑞先生、赵留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格局等因素不断发生变化,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低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定激励目的,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已经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40元/股调整为36.3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已经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8.20元/股调整为18.1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因2024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已完成及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需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4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