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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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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部分涉案人员的后续进展情况

2021年1月,公司披露了前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前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因涉嫌职务违法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司中层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被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立案侦查。2021年5月,公司原董事长傅勇国涉嫌严重职务犯罪,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2021年7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陈建斌、王志刚、黄健彬、邓煜、姚之琦、王健的案件材料。2021年8月,公司披露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也已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向其移送审查起诉前述人员的案件材料。近期,公司收到了法院下发的对上述人员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法院对上述相关人员依法定罪判刑、没收财产、处以罚金并判决追缴案件相关犯罪违法所得,发还给被害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红棉股份)等,不足以弥补的损失部分,责令同案人共同予以退赔。上述判决为已生效判决,但上述判决的追缴或退赔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重整计划后续执行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广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广州浪奇破产重整程序。重整后,一方面,部分债权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了清偿,但仍存在部分债权债务诉讼或因证据不足未起诉案件需跟进处理,与贸易相关的资产追收等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了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让公司重回良性发展轨道。通过与重整投资人、控股股东轻工集团的非公开发行和资产置换事项,实现业务转型,使公司聚焦于稳定运营与盈利的食品饮料与文化创意园区开发和运营服务,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郑坚雄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及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备案等事宜。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需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社会责任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1.01-1.03、2.00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4-1.10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4年9月10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hongmian000523.com.cn

邮编: 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红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