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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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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27 公司简称:大东方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林乃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4-02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商业零售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新增情况(4-6月)

无。

2、报告期内门店减少情况(4-6月)

3、报告期末门店分布情况

注:截止报告期末,湖北7-11便利店共有42家门店,其中:直营店8家、加盟店34家;三凤桥食品专卖店共有43家门店,其中:直营店36家、加盟店7家。

二、拟增加商业零售门店情况(或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2024年7-9月,公司计划拟新开3家“三凤桥食品专卖店”、4家“7-11”便利店。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1-6月)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本公司商业零售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以无锡为核心的江苏省内地区。医疗服务涉及上海、浙江(杭州、宁波、温州、金华)、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株洲)、四川(成都)、陕西(西安)、山东(济南、青岛)、北京、重庆、深圳、江苏(南京、苏州、沭阳)、广东(广州、中山、佛山)、广西(南宁)、云南(昆明)、河北(石家庄)、天津、山西(太原)、安徽(合肥)等地布点。

注: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详见本公告同日(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将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二) 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除公司现场登记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在有效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快递等方式确认登记,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0:00一16:00,登记地点为公司九楼董事会办公室。(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有利于公司进行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以更好地保障股东参会。)

六、其他事项

(一)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人:冯妍 (0510)82766978-8317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仅摘要)的披露。

二、《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简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本报告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相关财务报告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仅摘要)的披露。

二、《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简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三、《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中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增补选举公司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2024年9月12日(周四)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内容为《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6日(周五)。

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中原先生,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于2005年4月至2011年4月在华润雪花啤酒(江苏)区域公司任江苏区域人力资源经理职务,于2011年4月至2015年10月在无锡灵山元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职务,于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在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职务,于2018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自2020年11月至今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