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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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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5版)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采用截至2024年8月23日的股本结构表;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上表中如有尾数不和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本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减少激励对象仅4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4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核准,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总裁工作细则》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同时废止《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其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27日(周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7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2、特别说明和提示

(1)上述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4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传真:0571-86978623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shaoqiaorong@haers.com

5、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登记表。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表一: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4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经公司自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部分数据列报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合并现金流量表更正前:

单位:元

更正后:

单位: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感歉意,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核算管理、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和审核工作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同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4日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吕丽珍女士、董事欧阳波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及有关具体制度文件。

本议案中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更正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4日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仁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