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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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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28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2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号),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71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等相关事项。

2、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内控报告、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度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社会责任报告等22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号)。

3、2024年4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3年12月30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30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通产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00,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57%,对应增持金额9,512,902.64元人民币。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通产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已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发行利率2.64%。

5、2024年7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号),截至2024年6月2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840,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21%,对应增持金额11,990,956.64元人民币,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力合科创中心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为入驻力合园区项目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号)。

2、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用电提供不高于830万元的银行保函,有效期2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号)。

3、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意力合云谷以其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号)。

4、2024年4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安徽深能力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3年11月24日设立,2024年4月2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深能力合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AHC22)。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 臻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30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8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光明力合科学城种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种子基金”)。基金规模为2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类型:国有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ERL370

成立日期:2017-03-29

法定代表人:刘铁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A2栋A1栋130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机构类型:国有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5DPCXL

成立日期:2018-05-25

法定代表人:蒋玉才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B栋二十七层

控股股东: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财政局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一)基金名称:深圳市光明力合科学城种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人民币20,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2118)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基金出资结构:

投资方向:投向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相关领域,投向极早期初创企业、追加投资的项目或符合条件的尚未实体运作项目,最终以合伙协议的规定为准。

(二)出资进度:合伙企业设立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将依照合伙企业的募集资金进度,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分三期缴付其认缴出资额。(首期缴付比例30%、二期40%、三期30%)

(三)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15年,自成立日起计算。(5年投资期+7年退出期,经合伙人大会表决通过存续期可延长,最多延长3年)

(四)退出机制:通过企业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回购、并购或解散清算等方式退出。

(五)管理费用:管理费以基金实缴出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为计算基础,投资期内每年按2.5%提取年度管理费;退出期内每年按1.5%提取年度管理费。

(六)会计处理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合伙企业投委会成员全部由公司委派,将合伙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核算。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一)管理和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设投委会主任1名,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委会4名(含)以上委员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须经投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二)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1)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不得将其所持合伙企业合伙权益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4)合伙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它权利以及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2、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相关规定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本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4)合伙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它权利以及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3、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管理、运营等事项。

执行事务合伙人(包括其委派代表、设立的投委会和管理团队)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由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就其或其委派代表及管理团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规章制度和有关协议的行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三)收益分配机制

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和项目“即退即分”原则。首先,按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有限合伙人,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如有剩余,再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如有剩余,其中80%按分配时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四)公司对该基金拟投资项目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喆、财务总监任伟在该基金担任投委会委员,且不从该基金领取任何报酬;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待合伙协议签署完成,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公司将及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参与发起设立种子基金, 是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概念验证平台的战略性部署,将为种子阶段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与全方位服务,帮助种子阶段项目迈出跨越“死亡之谷”的第一步,是早期阶段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重要支撑,符合深圳市和光明区战略发展需要。种子基金将带动公司的投资孵化业务聚焦更为早期的项目阶段,在更加早期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领域积累宝贵的工作经验,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1、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 施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项目的风险。

3、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29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预计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审计内容包括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繁荣,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瑞霖,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宋智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70万元,与2023年相比持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审计报告和发表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充分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基于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31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开始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1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8:30-11:30时,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7

联 系 人:于喆、任红娟、张驰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3”,投票简称为“力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2024年9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3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贺臻先生,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于喆女士,财务总监任伟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hhjOKNiRL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27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贺臻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8月)》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4-032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孜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