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4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制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在2024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46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宗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5,642,167.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753,885,047.81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制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在2024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签字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47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焰菊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签字文件。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4-04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1,454,229.2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791,616,063.1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079,527,215.71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数拟定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5,642,167.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753,885,047.81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当期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4.1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半年度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制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在2024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本次中期分红方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