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38 公司简称:上海九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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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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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騂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24-016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北京西路669号1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薇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基于公司经营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24-015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北京西路669号14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许騂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42号1-3楼内房屋(建筑面积1217.65平方米)出租给上海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年租金为657.95万元,租赁期至2029年12月31日(内容详见公司2024-017号公告),终止原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方欠租予以诉讼。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24-018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所属主要子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正章洗染有限公司”新开了2家洗衣连锁门店,无关闭洗衣连锁门店。截止本报告期末,现有洗衣连锁门店14家。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所属主要子公司暂无已签约但尚未开业的门店。
三、2024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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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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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本公告披露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谨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九百 编号:临2024-017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42号1-3楼内公有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1217.65平方米)出租给上海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乐门)使用,租赁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为657.95万元。
● 本次交易的承租方百乐门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拟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42号1-3楼内公有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1217.65平方米)出租给上海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为657.95万元。
本次交易的承租方百乐门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百乐门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2801977H
成立日期:1990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30号
法定代表人:刘忠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酒店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棋牌室,足浴场所;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旅客住宿,餐饮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42号1-3楼内公有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1217.65平方米),交易类别为租出资产。
交易标的使用状态良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进行了评估,参考以往承租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657.95万元。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上海百乐门大酒店有限公司
(二)租赁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42号1-3楼内公有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1217.65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三)租赁期限
2024年7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年租金为657.95万元,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按双月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以后5个工作日内把第一期应付租金以支票或转账等形式支付给甲方,之后每一期租金需提前5个自然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有利于保持公司租赁业务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经营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