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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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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其中,亲自出席董事8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黄睿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李佳颐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9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瑞光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复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判,同时参考同行业同业务板块的上市公司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拟对合同资产以及工程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0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合同资产以及工程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合同资产以及工程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市场环境及客户情况的不断变化,公司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规模大幅增加。为控制坏账风险、提升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风险管理能力,近年来公司大力推进工程项目结算,加强应收账款清收。经过综合评估公司及各子公司合同资产与不同业务性质应收账款的客户类型、结算资金来源、回款周期、历史坏账核销情况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原有合同资产与工程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已无法完全客观、公允地反映当前合同资产与工程业务组合应收账款实际信用风险情况。为了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复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判,同时参考同行业同业务板块的上市公司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拟对合同资产以及工程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合同资产以及工程业务组合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的会计估计

(1)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按照账面余额的0.5%计提减值准备。

(2)工程业务组合应收账款

工程业务组合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2、变更后合同资产以及工程业务组合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的会计估计

(1)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按照账面余额的1.30%计提减值准备。

(2)工程业务组合应收账款

公司以账龄作为工程业务组合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通过计算工程业务组合应收账款的迁徙率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2024年度工程业务组合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会计估计变更对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过往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的假设分析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符合公司业务实际,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准则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8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鸿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黄睿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李佳颐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复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判,同时参考同行业同业务板块的上市公司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拟对合同资产以及工程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