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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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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8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2024年8月)》。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8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