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23 公司简称:安恒信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3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敏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1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6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02,498,74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8月,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102,498,747元减少为102,272,396元,股本由102,498,747股减少为102,272,39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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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修订前《公司章程》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公司暂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0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5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629.6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9,472.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2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69号)。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6号)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12,271股,发行价格为324.2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332.1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230.59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101.5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081.0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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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965.87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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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先后制定及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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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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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现金管理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额度有效期为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万元,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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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鉴于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1202021429900545649)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投项目“智慧城市安全大脑及安全运营中心升级项目”已结项,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截止公告披露日,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合计约3,812,985.07元)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拟注销上述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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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的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2019-2022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2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同意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以及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21楼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21楼
联系电话:0571-28898076
传真:0571-28898076
邮政编码:310051
联系人:鲍航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