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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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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49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同意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披露情况

该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于补充审议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该议案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该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前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在2024年9月11日17:00前到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亦驰 联系电话:010-83050986

传真:010-83050986 邮政编码:100070

邮箱地址:zkywbgs@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6

2.投票简称:云网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4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链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科云网(扬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相关手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期出资,并结合现阶段新能源光伏行业情况,灵活运用行业内富余产能就近开展组件生产及销售业务。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科云网(扬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光伏组件及其组件支架的生产制造、销售与安装

6.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现金或非货币资产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股东及持股比例

注:以上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的需要,进一步延伸布局新能源光伏行业上下游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光伏组件业务的生产及销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子公司经营不达预期,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全面强化对子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管理成果,积极防范应对和控制上述风险。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投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4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向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邮恒能”)借款12,000万元,并以公司所持有的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的17,000万元出资额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推进前述融资事项。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本次融资事项中,高邮恒能拟向公司提供1.2亿元借款,用于公司向中科高邮实缴注册资本,年利率为6%,期限为1年,到期日为2024年9月12日。为保障高邮恒能权益及出资安全,公司以其对中科高邮的1.7亿元出资额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后续,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并于2023年9月12日办理完成股权出质登记手续。2023年9月13日下午,公司实际收到高邮恒能借款10,000万元,已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向中科高邮出资10,000万元。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归还高邮恒能借款5,000万元,《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0万元。

二、本次融资展期暨继续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发展,公司将向高邮恒能申请将剩余借款本金5,000万元进行展期,公司为该融资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本次为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高邮恒能系地方国资平台,本次融资事项展期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尚需报高邮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予以审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融资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陈继

4.注册资本:86,976.25万元整

5.成立日期:1999年9月14日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53号6层619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自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公司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失信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自身,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融资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4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董事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进一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发展,公司将向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邮恒能”)申请将剩余借款本金5,000万元进行展期,公司为该融资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本次为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高邮恒能系地方国资平台,本次融资事项展期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尚需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予以审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链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科云网(扬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情况,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