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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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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17 公司简称:合力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定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合力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合力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

● 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诺合”)为募投项目“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南京诺合的住所及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为募投项目“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公司”)于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937,6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0,849,223.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088,376.3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6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4,576.77万元。

单位:万元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施地点为象山县滨海工业区金开路72号。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拟增加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及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地浙江象山县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为实施地点。

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方面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定威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空港枢纽经济区钟萃路2号(江宁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D2TBR45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合力科技持有股权比例为100%。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拟安排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合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南京诺合将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本次新增实施主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南京诺合之间将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四、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五、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南京诺合机械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南京诺合的住所及合力科技住所地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为募投项目“大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该事项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之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公司相关业务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之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40,000股,发行价格为1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937,6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0,849,223.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088,376.3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6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象山支行营业部、工行象山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象山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67,685.6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838,704.4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合力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000万元。公司不存在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用于非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不超过48,000万元(含4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1,800万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金额126.99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原计划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合力科技: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樊开曙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合力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是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合力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