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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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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17 公司简称:郑煤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3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4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9日(星期四)至09月0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zmj.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05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5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05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29日(星期四)至09月0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zmj.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易辰、习志朋

电话:0371-67891199

邮箱:ir@zmj.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4-03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编写并发行的《应用指南2024》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应用指南2024》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2、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3)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3、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4、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5、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六)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应用指南2024》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