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8版)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3年6月12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3年6月15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8月30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9月1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95,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95,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尚未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辰智能”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面核查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情况,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月1日一一6月30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大道4018号华丰国际商务大厦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5日
至2024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9 月 23日 16:30 前送达。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叶宇凌 联系电话:0755-23076753 邮箱:info@utimes.cn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