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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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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南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6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4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重复人数为2人,合计9人,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36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注销16.8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注销6.50万份)予以注销。

公司董事李娜女士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3、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7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14:3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9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全食品”)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3.36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1年11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2月13日为首次授权日,向271名激励对象授予1513.2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90万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1人调整为26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13.25万份调整为1473.3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8、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2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79,184,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75,836,809.6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依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9.79元/份调整为19.59元/份。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11、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①鉴于公司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注销该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00万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65人调整为258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73.35万份调整为1,411.35万份。②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8月23日为预留授权日,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36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3、2022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5、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16、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重复人数为2人,合计20人,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9.40万份。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满足当期股票期权按80%比例予以行权的条件;首次授予部分中,11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对应行权系数0.8,1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不满足行权条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109.452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三全食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58人调整为238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11.35万份调整为1,198.70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7人调整为35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60.00万份调整为323.8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17、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8、2023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19、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79,184,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307,714,416.8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依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此,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9.59元/份调整为19.24元/份。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023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23.193万份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023.193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

23、2024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4、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25、2024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3.36万份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重复人数为2人,合计9人,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36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注销16.8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涉及注销6.5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