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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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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越伦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施吉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 的正常运行,本届监事会提名王磊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由于施吉龙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施吉龙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9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4年半年度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77,633.48元,核销资产合计12,588,094.80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个别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1-6月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677,633.48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1%。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3、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总额12,588,094.8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二、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648,679.60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691.210.59元;其他应收款3,018,452.11元;应收票据-60,983.1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准备,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029,040.16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6.2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77,633.48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1-6月利润总额16,677,633.48元;本次核销资产合计12,588,094.80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1-6月利润总额875,151.93元,两者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1-6月利润总额17,552,785.4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8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施吉龙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施吉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施吉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由于施吉龙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施吉龙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施吉龙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施吉龙先生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磊先生(简历见附件)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监事变更后,最近二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亦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磊先生 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竟于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2000年9月起任职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公司财务部资金主管。

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7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C座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4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机构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机构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机构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火炬大道581号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电话:0571-88923377

传真:0571-88923377

联系人:任锋、李冠雄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5”

2.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说明: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