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93 公司简称:世华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为人民币1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6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139,793.9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510,206.02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0]B097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6,435.3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2,318.23万元,本年度使用4,117.13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6,067.7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67.74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单项加总数的尾差,均因数值四舍五入形成。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3年6月7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58,87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9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89,999,99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28,795.8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571,198.6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7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4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0,224.0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5,838.97万元,本年度使用4,385.12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8,237.1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37.10万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单项加总数的尾差,均因数值四舍五入形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
2023年6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江苏世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除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18,543,095.87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除保荐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1,428,795.8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256.47万元。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4.08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836,765.57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001014200557868,8112001013300630805,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已注销,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6月。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为整合公司资源,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益,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世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苏州世诺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因本次吸收合并事宜的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苏州世诺变更为世华科技,苏州世诺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52097506916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予以注销;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投资金额、用途等其他事项不变。截至2024年6月30日,苏州世诺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附表3:
变更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3年年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除已离职人员外,公司拟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35万股。截至目前,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81万股。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乃奎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幼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3)。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
6、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3年年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除已离职人员外,公司拟作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35万股。截至目前,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81万股。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履行了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