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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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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董事李碧君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针对上述李碧君女士提出的反对理由,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银行存款中因诉讼冻结的金额为41,894,277.46元,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相关数据,相关诉讼情况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解冻部分诉讼冻结资金,例如通过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拟使用公司名下非营业用的房产申请财产保全置换以解除部分资金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完成实缴。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目前公司已实缴部分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后续公司将根据注册资本实际缴纳进展,及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分别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的“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八、诉讼事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十五、其他重要事项”多个章节处充分披露相关诉讼情况,公司、公司现控股股东与前实控人的相关诉讼均为依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条款提起,均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1、鉴于第四届董事会临近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伏信、李苏华、古定文、何申健、胡蝶、李碧君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麦志荣、徐勇伟、林小利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鉴于第四届监事会临近届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黎敬良、林志萍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鉴于第四届监事会临近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许家铭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

1、公司于2024年7月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先生因个人借款合同纠纷被执行裁定,导致其持有的3,108,547股公司股份将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5日10时至2024年7月26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目前该拍卖事项因案外人异议而暂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暂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公司于2024年7月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先生因个人合同纠纷被裁定执行,导致其持有的2,744,348股公司股份将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10时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邹杰聪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邹杰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邹杰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超1/2的董事均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李碧君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一、报告中指出银行存款的期末账面价值为41,894,277.46元,受限原因是诉讼冻结资金,报告中未进一步解释披露诉讼冻结金额的风险。二、子公司英聚、劲鸿注册资本较大,实缴资本较低,未来按照新公司法要求出资压力较大,报告中未提及对母公司会产生的影响及风险。三、半年报中风险提示不充分:(1)未提示诉讼风险。(2)未提示公司治理和声誉风险。公司管理层陆续向前实控人、收购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提起诉讼,在诉讼事宜存在较大的争议的前提下,严重激化股东之间矛盾,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团结和内部治理有效性,应该在风险提示环节充分向投资者说明公司目前面临的公司治理风险以及可能会引起的声誉风险。

针对上述李碧君女士提出的反对理由,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银行存款中因诉讼冻结的金额为41,894,277.46元,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相关数据,相关诉讼情况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解冻部分诉讼冻结资金,例如通过与相关法院积极沟通,拟使用公司名下非营业用的房产申请财产保全置换以解除部分资金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2)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完成实缴。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目前公司已实缴部分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后续公司将根据注册资本实际缴纳进展,及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分别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的“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八、诉讼事项”、“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十五、其他重要事项”多个章节处充分披露相关诉讼情况,公司、公司现控股股东与前实控人的相关诉讼均为依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条款提起,均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