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8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之子郭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计划自2023年12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截至2024年5月22日,郭钏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20,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增持金额为9,996,009.48元。郭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90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8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5)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编制的《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8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参加监事三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5)同时刊登于2024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6)。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8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2,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50元。截至2015年6月2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999,994.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542,1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9,457,834.00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0,028,821.65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注:①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中有5,0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等批准,同时由专人与保荐机构、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50,028,821.65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089,457,834.00元的4.59%,其中5,0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为28,821.65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2015年7月8日和2020年 4月 2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强化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

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41050160618100000026)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41050160615700000256)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并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报告附件)。

2023年1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的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月3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的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①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65,916.76万元包括2015年11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投入的47,754.78万元和2018年7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拟投入的18,161.98万元。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比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1,007.48万元,系2018年7月公司转让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股权时的股权转让款高于当初投入金额所致。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将原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