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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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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5 公司简称:恒顺醋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杭祝鸿

2024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杭祝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月娥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2、按照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3、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4、按照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5、按照战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4年第二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6号”《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恒顺醋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462,499.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437,5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5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4月28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款人民币1,123,183,967.55元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2,856,749.42元,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恒顺老陈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老陈醋”)、镇江恒顺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酒业”)、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万通”)、恒顺重庆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调味品”)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5月25日,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以及 5 家专户存储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招商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恒顺老陈醋、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恒顺酒业、保荐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恒顺万通、保荐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丹徒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重庆调味品、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6,506,732.20元,其中公司置换68,904,176.39元、恒顺老陈醋置换9,455,135.20元、恒顺酒业置换65,408,879.62元、恒顺万通置换28,528,496.16元、重庆调味品置换74,210,044.83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的天衡专字(2023)01402号《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置换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该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此列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10万吨黄酒、料酒建设项目(扩建)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0%,大于100%,原因系募投专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云阳公司年产10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首期工程)已于2024年7月建设完成,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主责,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醋、酒、酱”三大调味品的生产和经营。近几年,通过剥离非主营业务、清理低效无效等资产,聚焦调味品主业。依托公司特有的技术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实现了多渠道、多维度、多层次的布局。通过成立产品战略委员会,实现了产品的推陈出新和更新迭代,产品品类更为优化、丰富。坚持以聚焦大单品战略为主导原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场策略,重新梳理划分全国性产品、区域性产品,集中优势资源对准产品、规格、渠道,推动“醋、酒、酱”三大品类同步发展,“一业多品”的产业格局逐步显现。同时,利用资本赋能产业发展,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加大主营业务投入,实现产能扩展、技术改造、新产线布局等。通过深化改革、强化协同、集中采购、严守安全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2024年,面对行业发展新格局,公司积极稳健应对,以醋业向味业跨越为总目标,紧紧围绕“醋、酒、酱”产品战略,加快关键技术攻关、产业转化和产品开发,强化产品规划落地;发挥品牌、渠道优势,持续优化市场策略,实现“醋、酒、酱”三大品类同步发力;推进餐饮、电商产品规划和渠道建设,提前布局谋划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优化组织架构,夯实内部管理,实施中长期激励,激活运营活力,提升工作效能。深度聚焦公司自身发展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最终实现效率、效能、效益的提升。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资金成本及盈利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积极实施相关分红方案,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完成2023年度现金分红。该次现金分红以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总股本1,112,956,0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0,022,224 股,即以1,102,933,808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205,366.56元(含税)。

自2019年开始,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均超过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尤其是近3年,2021年-2023年,公司每年的分红金额分别达到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33%、79.15%、88.84%。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合理运用现金分红方式,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2024 年,公司将持续专注调味品行业,努力提升市场份额和经营效益。结合业务、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趋势,继续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

三、提高信披质量,增强投资者沟通

2024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有效向市场传递公司发展和经营信息。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交流,董事长亲自参与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投资者交流环节,展现公司诚信,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同时还通过邮件、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策略会等多种形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

四、完善公司治理,夯实发展根基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5月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组建了第九届董事会和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外部董事5名,分别来自财务、法律、品牌、投资及食品行业,在确保第九届董事会“外大于内”的前提下,还增加了1名职工董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3名,其中除1名职工监事外,增加了1名外部监事。公司董监事会结构更为合理,决策、监督更为科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积极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及时更新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积极组织董监高培训,提升董监高的规范意识、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有效控制运营风险。同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面且便利的条件,确保他们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实施中长期激励,强化利益绑定

公司积极推动中长期激励方案落地。2024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计367名激励对象,授予591.72万股限制性股票。91名员工参与了员工持股计划,认缴9.26万股。公司将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要求严格考核兑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强化管理层、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