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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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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2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口头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经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北京西城区瑞得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肖秀巧女士于近日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依法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拟选举丘利兰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2点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3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2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以口头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经各位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监事会的通知期限。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于2024年8月28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危峰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危峰辉先生于近日辞职,为确保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严新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2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肖秀巧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秀巧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肖秀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000股。辞职后,肖秀巧女士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所作的相关承诺。

肖秀巧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肖秀巧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肖秀巧女士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向肖秀巧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肖秀巧女士于近日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依法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丘利兰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丘利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丘利兰,女,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2004年5月至2007年8月在建设银行梅州分行任办公室文秘,2007年10月至2010年11月在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在深圳卓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财务副总监,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客户经理,2015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龙岗支行行长,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丘利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3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危峰辉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危峰辉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危峰辉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危峰辉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选举出新任监事前,危峰辉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危峰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危峰辉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危峰辉先生于近日辞职,为确保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严新涛先生为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严新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严新涛先生简历:

严新涛,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2006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0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深圳市源旭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市鸿运通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任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项目负责人,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高级经理。

严新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4-13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号北京圆山大酒店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1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0181838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