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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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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36)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每股0.54元(含税),总计约16.85亿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二、 释义

本摘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三、公司基本情况

3.1 公司简介

3.2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共有股东80,454家,其中A股股东80,168家,H股股东286家。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60,503,3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为避免重复计算,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数量已经减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3.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不适用。

3.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1 保险业务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88.32亿元,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85.90亿元,其中十年期及以上期交保费收入20.42亿元,同比增长16.3%,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续期保费收入776.71亿元,同比增长8.6%,持续发挥“压舱石”作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内含价值2,683.6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上半年新业务价值39.02亿元,同比增长57.7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务品质显著改善。个人寿险业务13个月继续率为95.0%,同比提升5.8个百分点;25个月继续率为85.6%,同比提升6.6个百分点。2024年1-6月退保率为0.9% ,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0.2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2.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基于旧保险合同准则计算 ,下同 。

按渠道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可能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个人寿险业务

①个险渠道

2024年上半年,个险渠道坚持以价值为核心,保持期交增长,大力推动长年期业务转型,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绩优队伍建设,出台新《基本法》,以优增为重点,整合公司优势资源;启动“XIN一代”计划专项队伍建设项目,全面加强基础管理,促进核心业务稳健增长。

个险渠道上半年实现长期险首年保费84.9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82.62亿元,同比增长4.1%。个险代理人规模人力13.9万人,月均合格人力(1)2.7万人 ,月均合格率(2)18.2%;月均绩优人力(1)1.85万人,同比基本持平,月均绩优率(2)12.5%,同比提升2.3个百分点;月均万C人力(1)0.47万人,同比增长19.0%,万C人力占比(2)3.2%,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3)1.04万元,同比增长28.3%。

注:

1. 月均合格人力= (Σ月度合格人力)/报告期月数,月均绩优人力、月均万C人力计算公式同理,其中月度合格人力(绩优人力、万C人力)指月度内承保且未撤保一件及以上新契约(包括卡折式业务保单)、当月首年佣金≥800元(3000元、10000元)的营销员人数 。

2. 月均合格率=月均合格人力/月均规模人力*100%,月均绩优率、月均万C人力占比计算公式同理,其中月均规模人力={Σ[( 月初规模人力 +月末规模人力)/ 2]} /报告期月数 。

3. 月均人均综合产能=月均首年期交保费/月均规模人力 。

②银保渠道

2024年上半年,银保渠道持续推进核心渠道、重点渠道、潜力渠道建设,总部合作全面覆盖,机构布局优化完善;强化绩优队伍建设,推动持续绩优增长;积极探索客户经营模式,强化中高端客户经营;业务发展以传统型保险为主,逐步丰富多元化产品供给,不断深化业务的期交化、长期化转型。

银保渠道上半年实现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收入71.44亿元,占长期险首年保费比例为71.7%,较上年同期提升34.3个百分点;续期保费180.00亿元,同比增长58.1%。

(2)团体保险业务

2024年上半年,团体渠道全面深化转型发展,围绕“改善客户结构、建立盈利模式、服务国家战略”三项关键任务,以“客户为中心”打造核心竞争力,重点发力大中企业客户、国央企客户开拓;积极服务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做好“五篇大文章”要求,助力重点领域企业发展;同时不断提升渠道专业化经营能力,促进效益改善。公司持续落实国家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要求,加大政策性业务推动力度,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上半年,团体渠道实现保费收入21.41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收入1.35亿元,同比增长66.7%。2024年上半年,公司承保25个惠民保项目,覆盖客户超过1,600万人;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9.04亿元,同比增长48.2%,覆盖客户近1,200万人。

4.2 资产管理业务

2024年上半年, 国内生产总值实现同比5.0%的增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延续回升向好态势。 但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更为复杂,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投资资产总额14,389.9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0%。

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始终遵循稳健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战略资产配置层面以久期长、现金流稳定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为压舱石,满足资产负债匹配要求,同时辅以均衡的权益类资产配置,以提高长期投资回报。战术资产配置层面,今年以来根据权益和利率市场变化,动态调整结构,积极把握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的交易机会,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2024年6月末,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超5,500亿元。

1、投资组合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2023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已根据新监管规定重述。

2. 定期存款不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三个月及三个月以内定期存款。

3. 债权投资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

4. 股票含普通股和优先股。

5. 其他金融投资包括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股权计划、未上市股权、永续债和同业存单等。

6. 其他投资资产主要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

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其他债权投资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

2、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其他投资资产利息收入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收入。

2. 净投资收益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和金融投资等的利息、股息和分红收入及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

3. 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联营和合营企业权益法确认损益。

4. 综合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债权投资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5. 年化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2。

6. 2023年1-6月投资收益已根据新监管规定相应重述。

4.3 专项分析

偿付能力状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五、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或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4-039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出席监事4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长刘德斌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上述报告所载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4-040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中期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07.95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83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为860.77亿元,无未弥补亏损。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按公司已发行股份3,119,546,600股计算,合计约16.85亿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期间进行分配。2024年中期,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

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5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5.20%。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下降2.4个百分点,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4-038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报告(A股/H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二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恢复计划(2024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裁兼总精算师兼董事会秘书龚兴峰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裁秦泓波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中介机构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