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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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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13 公司简称:*ST亚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w.sse.com.cn和www.cnstock.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4-10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海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胡海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反映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重工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重工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风险评估报告有助于公司及时有效地防范相关风险,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4-103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4-104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

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23】21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出版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该应用指南汇编对“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政部会计司出版的应用指南汇编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应用指南汇编“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告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4-105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第六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阶段。

● 根据本次终止上市相关工作安排,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定为2024年9月6日(星期五)、9月9日(星期一)、9月10日(星期二)(连续三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现金选择权申报简称及代码为亚星现金,706093。

● 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终止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阶段。

为帮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终止上市相关工作进展,公司作出说明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一、相关进展情况说明

(一)持续停牌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8月16日开市起停牌,将直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停牌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二)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获得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阶段

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获得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终止上市方案,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将向包括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在内的、除潍柴(扬州)外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于公司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除潍柴(扬州)外的全体A股股东(限售或存在权利限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均有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根据本次终止上市相关工作安排,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定为2024年9月6日(星期五)、9月9日(星期一)、9月10日(星期二)(连续三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5:00;现金选择权申报简称及代码为亚星现金,706093。

现金选择权申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终止上市事项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就现金选择权事宜,公司后续将持续披露现金选择权申报提示性公告、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现金选择权清算及交割等相关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四)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及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投资者申报现金选择权的提示

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划转后方能获得现金选择权派发),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仅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二、风险提示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终止上市的相关工作,本次终止上市有关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终止上市事项最终能否通过相关审批及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