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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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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4一037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4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如下: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4一036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5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