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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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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37 公司简称:普源精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询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87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普源精电”)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27,3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8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46,331,442.3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187.19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本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本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9,004,537.5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394,099.42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4月2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745,606,944.44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以及结构性存款。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90,000,000.00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202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通过公司自有房产实施,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综合区04PD-0107单元,并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费”进行调整,调减127.75万元租赁费用,调增127.75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均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 月30日

附表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202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8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惠忠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85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相关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布〈2023年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报告旨在向政府与投资者、公司、客户、环境、员工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2023年度在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与绩效,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发布及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利益,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为推动经营发展质量、投资价值及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积极维护市场稳定,公司制定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落实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通过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