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85 公司简称:中船防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13,506,3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962,076.5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55%,剩余未分配利润1,082,067,327.18元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利润分配预案须待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4-035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9,029,403.72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13,506,37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962,076.54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55%,剩余未分配利润1,082,067,327.18元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经营发展需要以及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后,拟定了2024年半年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4-03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全面检查各项资产,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及手持合同进行减值测试,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亏损合同损失)。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第2季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单笔超500万元的项目合计人民币17,636.02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建造的5艘船海产品计提的亏损合同损失。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的亏损合同损失拟全额计入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7,636.02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第2季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单笔超500万元的项目合计人民币17,636.02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在手产品进行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因此,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 2024-03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非执行董事顾远先生及尹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执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因工作原因,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坚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陈利平董事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上交所公告编号:2024-034)。

2、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3、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上交所公告编号:2024-035)。

4、通过《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利平先生、张俊雄先生、顾远先生、任开江先生及尹路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本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决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 2024-032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亲自出席3人,职工监事张兴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职工监事欧阳北京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因工作原因,外部监事朱维彬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陈舒监事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在手产品进行计提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香港两地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经营发展需要以及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后,拟定了2024年半年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通过《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2024-03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影响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