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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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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81 公司简称:中国银河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https://www.hkexnews.hk(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公司网站:https://www.chinastock.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拟向股东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918,489,789.50元(含税),以2024年6月末总股本10,934,402,256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4元(含税);若本公司于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发生变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918,489,789.50元(含税)的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本次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中包括银河金控持有公司的25,927,500股H股。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2020年11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4.80%,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2:2021年3月29日,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4.57%,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3:2021年4月21日,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4.30%,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4:2023年5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3.63%,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5:2023年6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3.58%,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注6:2023年11月17日,公司公开发行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人民币50亿元,利率3.43%,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若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经营层讨论与分析

3.1 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经营环境和严峻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直面竞争、迎难而上,持续纵深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战略规划落地见效,聚焦“五篇大文章”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建设,做优做强主责主业,自觉做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以一流投资银行建设实质实效为服务金融强国战略贡献力量。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守“功能性”为先,不断完善轻重资本业务结构,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和新增长点引入,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支撑和IT统筹推进力度,坚决筑牢风险防控底线,业绩稳定性和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集团总资产人民币7,663.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339.32亿元;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0.86亿元,同比下降1.8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43.88亿元,同比下降11.1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3%,同比减少1.47个百分点。

3.1.1财富管理业务

(1)零售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A股市场持续震荡,年初强势反弹后再次进入调整态势,市场风险偏好收紧,热点板块轮动加剧,交投热度有所回落。根据交易所数据统计,上交所、深交所及北交所三市股票基金交易量(不含沪股通、深股通、交易型货币基金)约人民币105.4万亿元,日均股基交易量为人民币0.9万亿元,同比下降7.5%。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打造老百姓身边的理财顾问,不断优化“客户分类、投顾分级、服务分层、产品多元、科技支撑”体系,持续提供“专业+陪伴+敏捷”的财富管理服务。公司零售业务依托庞大的客群基础以及广泛的线下网点,加快将网点优势转化为胜势,强化“获客、活客、留客”全流程闭环管理,积极拓宽线上合作与线下垂类渠道,深耕存量客户运营,不断抢抓ETF等细分市场高速发展机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和场景化综合金融服务,从而打造“新零售”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总数突破1,600万户。

(2)金融产品销售业务与投资顾问业务

报告期内,我国公募基金发行数量和规模有所提升,根据Wind统计,新成立基金599只,发行份额6,225.07亿份。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报告期末,我国公募基金净值为人民币31.0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6%。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构筑核心能力和优选创设产品,为客户搭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灵活的投资选择,加强多元化普惠金融产品供给,健全多层次服务体系。公司持续完善多谱系大投顾服务矩阵,打造银河特色买方投顾服务体系,不断拓宽服务资产边界和覆盖度,继续深化客户服务能力建设,高效链接客户并做好专业陪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金融产品保有规模为人民币1,985.08亿元,较年初增长1.3%;投资顾问人数3,917人,较年初增加119人;个人养老金业务累计开户8.12万户。“银河金熠”签约个人客户超6,000人,产品配置规模近人民币400亿元;累计服务机构客户约200家,产品配置规模近人民币100亿元。

(3)信用业务

根据Wind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为人民币14,809亿元,较年初下降10.3%。其中,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4,493亿元,较年初下降8.2%;融券余额为人民币316亿元,较年初下降55.9%。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充分运用信用业务工具服务实体经济,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不断深入客户、深化服务、深耕协同,多措并举推动信用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积极拥抱资本市场改革,紧跟监管政策方向,端正定位,审慎合规展业;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切实践行金融为民,强化科技和专业赋能,持续为个人、企业、机构等各类客户提供差异化、精准化服务及产品;不断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风险管理和防范能力;持续跟踪市场动态、拓展业务外延、创新业务模式,积极推动融资类新业务的增长;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信用+X”业务集群,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各类专业投资机构提供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人民币740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例238%;股票质押业务待购回余额为人民币204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238%,整体风险可控。

3.1.2 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快速落地,股权承销规模显著收缩,债券市场一级发行总量总体改善,发行利率快速下行。根据Wind统计,境内股权融资规模(不含可交债)为人民币1,516.83亿元,同比下降76.4%。其中,IPO规模为人民币324.93亿元,同比下降84.5%;再融资规模为人民币1,191.90亿元,同比下降72.4%。境内债券新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8.33万亿元,同比增长10.8%。

报告期内,公司投行业务坚决贯彻落实新战略规划,紧密围绕打造“企业家信任的投资银行专家”的关键业务战略,努力践行“三化一同”体制机制,向纵深推进专业化改革,优化团队设置、补充专业人员,完善项目管理、协同拓展业务。具体而言:

(1)股权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

在A股IPO、再融资持续处于收紧态势下,公司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和项目储备,夯实基础稳健展业,并通过进一步优化跨境协同展业机制,多市场全链条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单上市公司收购财务顾问项目、3单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2单新三板定向发行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交易所上市委会议待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的IPO项目2单,在审联席主承销商项目2单、重大资产购买项目1单、推荐挂牌项目3单。

(2)债券融资业务

公司积极开展业务协同,进一步发掘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定向融资工具业务机会,债券承销规模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根据Wind统计,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规模为人民币2,035.44亿元,同比增长22.1%,市场排名第7。其中,地方政府债承销规模为人民币1,066.44亿元,市场排名第5;金融债承销规模为人民币523.37亿元,市场排名第10。

报告期内,公司获评第17届新财富最佳投行评选“新财富最具潜力投行”、“新财富最佳债权承销投行”等奖项。

3.1.3 机构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报告期末,我国公募基金净值为人民币31.0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6%;私募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9.89亿元,较年初下降3.4%。

公司致力于建立健全一体化、综合化机构客户服务体系,统筹资源打造机构客户依赖的全链条服务商。在同质化竞争加剧和行业生态重构背景下,公司有效发挥头部券商优势,不断推陈出新,积极探索与机构客户相互赋能、协同发展。

(1)主经纪商(PB)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目标,切实践行科技金融理念,在智能算法方面先发优势明显,交易量和商采算法丰富度、算法平台运行稳定度居行业前列。公司致力于为策略交易型客户提供从投研到交易的全链路服务,深耕公募基金综合金融服务,强化公司围绕ETF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PB业务规模为人民币2,606.25亿元,服务客户6,620户,股基交易量为人民币14,400.98亿元。

(2)场外衍生品业务

报告期内,证券市场行情剧烈波动,不同市值、行业和风格指数分化。市场流动性压力背景下,公司持续通过规模管控、策略升级迭代、灵活使用金融对冲工具等方式,有效管控内外部风险。在提供风险对冲和套期保值工具方面,公司持续加大投入,打磨升级场外衍生品交易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服务机构客户交易对冲需求的能力水平,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3)托管与基金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打造以“友好”前台、“敏捷”中台、“稳健”后台为支柱的智慧运营体系,夯实精准敏捷的服务能力,以专业输出为核心,全链条服务再上新台阶。公司资产托管业务连续三年通过ISAE3402国际鉴证,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基金报》英华奖“优秀私募托管成长券商示范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托管与基金服务业务规模为人民币2,259.29亿元,同比下降19.7%,产品数量3,986只,同比增长2.0%。

(4)权益做市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综合金融服务方向,积极参与上市基金做市、科创板和北交所股票做市,持续拓展业务范围,不断提高做市交易专业能力,在提升市场流动性、活跃资本市场与服务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报告期末,按照做市企业/产品数量的口径统计,公司科创板做市行业排名第3,北交所做市行业排名第4,基金做市行业排名第9。

(5)研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宏观研究带动行业研究全面发展,高效输出研究成果,不断拓宽研究服务维度;基于国际布局优势,加快实施研究一体化战略,推动境内外研究实现产品的双向转化及服务的双向提供;深耕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养老金评价业务,加快打造基金评价特色服务品牌。公司成功举办2024年中期投资策略报告会和第二届人工智能及机器人产融峰会,持续为黑龙江省科技厅提供研究咨询服务,联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开展“央国企ESG调研行”厦门站、北京站活动等。

3.1.4 国际业务

报告期内,香港及东南亚核心四国市场融资活动疲弱,股票指数涨跌互现,成交走势分化。港股融资总额为652亿港币,同比下降13%;新股上市30家,同比下降9%;新股融资额为132亿港币,同比下降26%。东南亚主要市场融资总额为13.8亿美元,同比下降59%;IPO数量67次,同比下降21%。中资美元债和离岸人民币债券承销规模为388亿美元,同比增长8.7%。

(1)银河国际控股

报告期内,银河国际控股持续深入落实集团战略规划,围绕“五位一体”、“三化一同”发展思路,锚定“国际市场综合的业务提供商”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持续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境内外一体化协同,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银河国际控股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各项业务排名稳中有进。其中,香港地区经纪业务市场排名较2023年度上升2名;根据DMI统计,投行债券承销业务项目数量在中资券商排名第3、承销规模排名第6;根据Dealogic统计,投行股权承销业务项目数量在中资券商排名第3、发行规模排名第7。

(2)银河海外

报告期内,银河-联昌(包括银河-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和银河-联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分别在核心市场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举办四场品牌发布会,完成品牌重塑后更名为银河海外。银河海外作为唯一中资金融机构参与协办马来西亚政府主导的“吉隆坡20科技大会”,致力于成为中国-东盟纽带。银河海外在东南亚核心市场持续保持领先地位,经纪业务市场排名较2023年度持稳上升,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的市场排名分别由第2升至第1、第3升至第2、第9升至第8,在印度尼西亚的市场排名维持前5,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的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均超过10%。

报告期内,银河海外荣获《阿尔法东南亚》(Alpha Southeast Asia)和《财资》颁发的东南亚最佳券商奖;银河海外首次参加《机构投资者》最佳本土经纪商评选,凭借突出表现斩获21项第一,上榜分析师人数在东盟券商中同样位列第一。

3.1.5 投资交易业务

(1)权益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国内外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发展路线,以赚取绝对收益为目标,切实加强主动投资的波动性管理,优化投资组合构建和布局,并加强投研人员能力建设,不断健全投资策略,挖掘投资机会,努力提升权益投资业务的整体创收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强化投资管理能力,丰富权益投资工具,不断拓展投资模式和领域,积极发展中低风险投资业务,稳扎稳打做好权益组合投资交易。

(2)固定收益

公司积极践行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以建设一流投资银行为出发点,将“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紧密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进行固定收益类投资,全面布局客需驱动型创新业务,以打造FICC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获批成为银行间市场信用违约互换尝试报价机构、上海清算所B类清算会员,协同银河海外获批债券通“北向通”业务资格;打造地方债“承销+做市+报价+产品”综合金融方案,实现上交所地方债做市地区全覆盖;发行市场首单挂钩“CFETS地方政府债指数”收益凭证,提供高质量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造特色债券篮子产品体系,累计发布债券篮子位居市场前列,并成为首家使用债券篮子接口进行报价并达成交易的机构;持续提供高质量信用衍生品报价服务,推动上海清算所信用违约互换集中清算业务发展,助力形成完整有效的集中清算盯市价格基准;积极参与利率衍生品市场建设,达成首批国际货币市场结算日利率互换交易,促进在岸人民币利率市场国际化;完成市场首单交易所ABS“投行+做市+CDS”交易,强化ABS全链条业务实力;达成首笔挂钩“CFETS碳减排工具支持领域精选信用债指数”互换交易,将场外衍生品工具融入服务国家绿色发展战略,为绿色金融创新作出积极尝试;发布国内首只“一带一路”主题人民币债券指数,持续完善“一带一路”建设投融资机制;形成“行情+策略+交易”一体化做市业务平台,实现银行间策略化及自动化债券做市双边报价;通过“投资+做市”、“投行+做市”、“投行+投资+做市”等联动模式助力国内首批TLAC非资本债券、财政部2024年首期超长期特别国债、雄安集团首只企业债、光大银行小微债等7只债券发行,从一二级市场两个维度全方位支持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公司战略客户融资;机构债券投顾业务管理账户收益领先同业,区域影响力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债券篮子投资之星”、“债券篮子报价之星”、“债券利差交易策略之星”、“债券利差曲线策略之星”、“I豆衍生品之星”、“X-Bond创新特别奖”等奖项,创设的“30年期活跃地方债联合报价篮子”及“CFETS-银河证券0-5年期一带一路债券篮子”均获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活跃篮子”。

3.1.6 其他母子公司一体化业务

(1)期货业务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报告期内,我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同比下降12.4%,累计成交额同比增长7.4%;银河期货的累计成交量和累计成交额同比分别增长3.6%和28.6%。

银河期货以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引,坚持专业、合规、高效、协同,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夯实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发展根基。在业务发展上,秉持“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并重原则,并持续优化网点布局,通过推进机构客户一体化、专业化开发服务,推动数字化赋能财富管理,强化集团内部合作,充分释放协同效应等举措,以实现银河期货的稳健发展。

银河德睿作为银河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持续开发与推广新产品新模式,协同银河期货将“固收+”产品拓展到权益类标的。银河德睿升级银小睿机器人,实现成熟的自动报价以及自动下单功能,提高响应速度与客户体验;期现业务方面,加强工厂业务的开发力度,集中资源开展优势品种业务,提升优势品种行业渗透力和影响力;做市业务方面,持续优化报价,买卖价差有所收窄,助力提升银河德睿整体做市业绩。

(2)资产管理业务

银河金汇坚定践行“金融报国”职责,坚持贯彻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精神,不断完善投研体系和平台建设,在持续锻造以投研、交易、运营风控为核心的一体化运营能力等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助力科技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总体来看,银河金汇产品整体业绩稳健,产品谱系和类型结构不断优化,运作效率稳步提高;渠道改革快速推进,服务体验改善,渠道黏性提升。同时,银河金汇以规范化运作为基础、体系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打造和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加快完善制度体系、操作规程、作业手册等不同层级的内控管理,有效夯实业务发展各项基础。

报告期内,银河金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为人民币1,017.44亿元,较年初增长7.6%。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为人民币556.84亿元,单一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为人民币453.03亿元,专项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为人民币7.57亿元。截至报告期末,银河金汇管理产品数量269只,较年初增长2.3%。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产品111只,单一资产管理产品154只,专项资产管理产品4只。

(3)另类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受一二级投融资环境影响,银河源汇另类投资业务的短期业绩承压。银河源汇秉承“风控优先、合规经营”理念,坚持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对科创龙头企业的支持服务,并以自有资金助力具有较高创新属性的中小微企业成长,助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认真落实集团新战略规划要求,继续强化“协同”定位,持续探索IPO、并购重组业务机会,深化投融资一体化战略;资产配置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兼顾资金收益及使用效率,不断探索投资业务创新路径。

(4)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2,335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55,140只,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4.24万亿元,较年初下降0.6%。

报告期内,银河创新资本按照集团“五位一体、三化一同”的战略部署安排,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强能力建设,深化业务协同,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基金设立,全力推动子基金、项目储备与投资,牢牢守住风险合规底线,努力成为具有银河特色、行业领先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银河创新资本立足禀赋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深化募资能力建设,夯实股权基金高质量发展基础,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基金业务协同格局和多元化的基金合作生态圈;坚持服务国家战略的投资方向,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指导,建设专业化、系统化的投资能力体系,筑牢穿越周期的能力底座,努力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业绩;突出抓好海南自贸港建设投资基金投资运营,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着力打造规模化母子基金生态群,助力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

截至报告期末,银河创新资本在管基金22只,认缴规模合计人民币277.24亿元,实缴规模合计人民币33.59亿元。其中,报告期内新增备案基金2只,规模合计人民币20亿元;新增投资项目和子基金8个,新增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2.6亿元。

3.2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5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9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公司各位监事、合规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屈艳萍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本次监事会听取了审计总部《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缺陷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5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84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6.97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4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934,402,256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18,489,789.50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43.88亿元的比例为20.93%。如公司发行股本总额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金额。2024年中期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期。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4-0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8月29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王晟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刘志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杨体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会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4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934,402,256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18,489,789.5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93%。如公司发行股本总额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金额。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日期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规定(2024年8月修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优化调整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五、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此外,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汇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规管理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上半年技术业务用房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